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重疾险新规“四降”指的是: 1、甲状腺癌降级(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降为轻症);2、急性心肌梗塞降级(较轻急性心肌梗死降为轻症); 3、神经内分泌肿瘤降降级(神经内分泌肿瘤G1期降为轻症); 4、轻症保额赔付比例降低(新规规范的3种轻症按30%的重疾保额理赔)。二、重疾险新规“一限”指的是: 重疾险新规中一限是指限制重疾数量。重疾险保障的疾病中重叠度高的疾病不可增加,发病率低的疾病在合同中需要标明。这一规定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消费者对疾病了解不足,往往只看疾病种类就投保,容易导致保障分散。三、重疾险新规“两不保”指的是: 重疾险新规中两不保是指原位癌不保、交界性肿瘤不保。原位癌一直以来都是重疾险理赔的争议点所在,很多人不了解原位癌,认为是癌就可以获得重疾赔付,但其实原位癌属于轻症。现如今重疾险新规发布,将原位癌从轻症中删除,说明原位癌很可能不被重疾险保障;交界性肿瘤是指鉴定于良性与恶性肿瘤之间的肿瘤,在重疾险新规中不再被保障。 重疾险新规四降一限两不保体现的主要是新规中不利于消费者的方面,相信很多人看到这就会认为重疾险新规不好,实际上这种想法是片面的,重疾险新规中的确存在不利于消费者的方面,但也存在有利于消费者的方面,大家应该全面看待新规。况且重疾险新规尚未落地实施,现在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后续会怎么修改没人能确定。以上是关于“重疾险新规四降一限两不保是什么?”得解答,其他问题可以加微信免费咨询
1、四降 (1)甲状腺癌降级赔 重疾险新规修订后,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算重疾,属于轻症保障范围,按照轻症的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而重症甲状腺癌还是按重疾赔付。重疾险新规修订前被保险人只要确诊为甲状腺癌,都是按照重疾给付保险金,因此如投保者在意外甲状腺癌的赔付比例,则可以现在投保,还是按照旧规范进行赔付。 (2)神经内分泌肿瘤降级赔 临床医学层面,神经内分泌肿瘤一般分为G1、G2、G3三期,其中G3期最严重,而G1期可治愈且治疗费用低。重疾定义修订,仅仅只是将G1期或更轻分期的神经内分泌肿瘤划分为轻症,并非都不算重疾。 (3)心肌梗塞降级赔 重疾险新规修订后,对于心肌梗塞疾病定义更加规范化,细化诊断标准,新规下的理赔门槛更低一点,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的时间由90天缩短至6周,这项修订对用户而言是有利的,因此关于部分心肌梗塞降为轻症是错误的。 (4)轻症赔付比例降级 重疾险新规仅仅只是对“规范”约定的3种轻度疾病赔付比例做了限制,不可超过30%。分别为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除这三种轻症以外的其余轻症,赔付比例不受限制,保险公司可自主定义。 2、一限 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疾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但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并且如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用户予以提示。 这项规定对投保者而言是有利的,是对保险公司的一项限制,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3、两不保 (1)原位癌不保 重疾险新规没有加入原位癌保障,这一点和旧规范是一样的,但官方明确表示,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用户多元化的保障需求。 (2)交界性肿瘤不保 交界性肿瘤是一种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的肿瘤,也称为中间性肿瘤,重疾险新规不保交界性肿瘤,如果交界性肿瘤恶化为恶性肿瘤,还是可以申请重疾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