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保险保单将如何分割?”您好:这分为两种情况婚前个人财产缴费时保险费是用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后给付保险费时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续交保险费,那么续交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该财产。退保后按比例分割现金价值/账户价值。退保时如果投保时间较短,其现金价值远低于已缴纳的保费,退保有较大损失。如果婚后购买的保险,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了保费,那保费的来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夫妻是可以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夫妻一人一半)。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身保险的,变更投保人和相应受益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要有保险利益。再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投保人为其配偶投保人身险,即使在保险期间内该夫妻离婚,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仍需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这里最大的风险是,投保人可以选择退保,因此最好在离婚时变更相应投保人和受益人。特别是保单夫妻互保形式或投被保险人为夫妻双方的,离婚时不管是否分割保单价值,也请及时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以免将来发生纠纷。以上是对“离婚后,保险保单将如何分割?”作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保险问题,可以添加主页微信,我会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合理的解决您的问题。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1、离婚夫妻的保险保单分割问题涉及到多部法律法规的内容,其中主要有《婚姻法》、《继承法》、《保险法》等等。在分割之前,我们首先要分清楚这些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之后再确定保单未来的存在状态:是维持还是退保?如果要维持保险合同,由谁持有保单?保单受益人是谁?等等(注意对于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可变更)。2、如果没有特别协议,夫妻双方基本都是平分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以夫妻一方作为保险受益人且以死亡为保险标的(例如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寿险)的保单在离婚之前已经进行理赔的,理赔金属于保单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内;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所获得的保险金,宜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如还有其他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及时添加我联系方式,可以来咨询我,为你免费提供一对一保险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