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在您购买的这份重疾险中,您作为被保险人同时也是投保人。1、对于被保险人误报年龄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在解除合同后应将扣除手续费后剩余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若时限已超过两年,本条例则不适用。2、对于被保险人误报年龄的情况,若保险公司不选择解除合约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则有权要求投保人更正因误报年龄而导致的错缴保费及相关利息的情况。在年龄更改后,对于少交的保费,投保人需进行补缴;对于多交的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给投保人。其中,调整后的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原定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应缴保费×按误报年龄所缴保费。而对于真实年龄超过保险合同年龄限制范围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只能作解除合同处理;对于真实年龄小于保险合同年龄最低限制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选择可以把保险合同推迟到约定年龄再生效。所以,如果在购买保险时误报了年龄,应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以避免后续的纠纷。答:以上是投保人误报年龄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及时添加我联系方式,可以来咨询我,为你免费提供一对一保险咨询服务。
您好,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误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造成年龄不真实,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对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除外。(二)对由于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极其利息,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其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调整给付额;对投保人多付的保险费,应将多收的部分退还投保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不符合投保要求的可以解除合同。导致保费少于应交保费的要补缴,相反多的要退还投保人。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如有其它保险类问题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