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重疾新规对普通人买保险有什么影响?”疾病定义优化一、明确疾病定义内容疾病定义更加客观明确,采用了可量化的标准,减少了许多主观判断。1、恶性肿瘤之前恶性肿瘤临床诊断范畴以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为准,现增加了《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为判断依据。因定义更加明确了,许多与恶性肿瘤相似的疾病赔付都被排除在外,如之前颇受争议的“类癌”。2、急性心肌梗死旧版的重疾定义中,急性心肌梗塞要求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上升,以往一般升高7/8倍即可赔付,现在的定义需升高15倍才达到赔付标准,赔付标准更严格了。对赔付范围更明确了,往后的理赔纠纷将减少。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钻的空子也更少了。二、扩展保障范围1、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新增了小肠的异体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的自体移植。2、冠状动脉搭桥术将“开胸”这一赔付条件改为“切开心包”,即往后做微创的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也可赔付。3、心脏瓣膜手术与“冠状动脉搭桥术”一样,也是将“开胸”改为“切开心包”即可赔付4、主动脉手术扩展了实施胸镜和腹腔镜的赔付范围。以上是对“重疾新规对普通人买保险有什么影响?”作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保险问题,可以添加我的主页微信,提供免费咨询。
你好,下面是对您的问题——“重疾新规对普通人买保险有什么影响?”的回答。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保险类问题,欢迎一对一咨询。重疾新定义新增了3种重疾,保险保障更加全面,虽然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多数涵盖这3种重疾,但重疾新定义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样可以减少理赔产生的争议,总体而言保险产品保障更全面。重疾新规增加了轻症疾病保障,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但赔付比例有限制,这对投保者而言有利有弊,因此要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规划。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疾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但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并且如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用户予以提示。
您好,重疾新定义对普通百姓的有利影响1、疾病定义更合理,细节上更规范重疾旧定义是2007年发布的,到现在已经13年了,医疗技术一直在发展和革新。这次重疾新定义就引用了更客观权威的标准,也放宽了部分定义的赔付条件。2、新增3种必保重疾前重疾险的重疾保障里有25种是银保监会统一定义的,保险公司的重疾病种里必须有。这次又新增了3种: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不过这3种重疾,现在很多重疾险都有,只不过从保险公司自主决定,变成了强制保障,更规范了。3、新增3种必保轻症轻症定义之前没有统一过,这次新增了3种必保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是轻症中发生率很高的三类疾病,当然,以往绝大部分保险公司也都会包含这三类轻症,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行业标准统一。重疾新定义对普通百姓的不利的影响1、原位癌未被纳入必保轻症《新规》新增的三种轻症,其中的轻度恶性肿瘤并不包含原位癌,即并未将原位癌纳入必保轻症,以后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要不要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不过,为了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保险公司大概率还是会考虑原位癌的保障的,只不过没有硬性规定了。2、轻症理赔比例,不得超过30%新规里要求规范中的“轻度疾病”,也就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赔付比例不能超过30%。这三种轻症发病率很高,现在把赔付比例控制在30%以下,力度下降了不少。3、甲状腺癌分级甲状腺癌是最常见的重大疾病,说它是重疾中发病率最高的疾病也不为过。这次重疾新定义倒也没有直接剔除,而是选择了分级赔付的方式:TNM分期I期以上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占5%发病率)TNM分期I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30%。(占95%发病率)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