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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什么是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问题:不可抗辩条款其实就是在投保人在两年之内发生了疾病需要保险公司报销各项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查出了在投保时你有向保险公司隐瞒自己身体状况的事实。也就是带病投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单方面有权利和你解除保险合同的关系。如果你当时在签署健康告知书时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的阐述你的健康状况,但是很幸运的是,在签署保险合同的两年之内,你并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而在两年之后,被查出了疾病。这时候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利向你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的,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您提出的“什么是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问题,已给出建议,有其他保险问题可以加我的微信免费一对一咨询。
你好,下面是对您的问题——“什么是保险的两年不可抗辩?”的回答。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保险类问题,欢迎一对一咨询。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但是我们需要注意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单纯的说只要买了保险,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给我理赔。如果带病投保,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两年后因同一原因需要理赔,保险公司还有权利主张拒赔的。
您好,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有不可抗辩条款,投保人也必须在投保前如实告知。保险最大的原则是诚信原则,在实际案例中,有的客户做过手术,查不到住院记录,没有告知。等待期后出险属于轻症,但查到社保卡有手术记录。这家公司赔付了轻症,合同结束。有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直接退已交保费,合同结束。也有的保险公司会直接解除合同。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想查的是一定可以查的到的。购买保险是非常需要专业的事情,建议通过专业保险代理人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