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横琴琴童一号重疾险怎么样?”问题:横琴琴童一号产品信息介绍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基本保额:10-50万保险期间:终身缴费年限:趸交、3年、5年、10年、15年、18年、19年、20年 犹豫期:15天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已交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五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多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对于相邻两次确诊初次发生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当且仅当后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已届满180天,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后次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项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项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一项或多项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②合同已交保险费。您提出的“横琴琴童一号重疾险怎么样?”问题,已给出建议,有其他保险问题可以加我的微信免费一对一咨询。
“横琴琴童一号重疾险怎么样?”您好:横琴人寿首次和大童保险中介机构联合开发的第一款专属定制产品——“琴童一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关于保障内容就不累赘阐述了,下面只点评几个亮点:1、投保年龄最高65岁现在很多重疾产品最高投保年龄都在55-60岁,很少有超过60岁可以投保的,琴童一号的最高投保年龄是65岁,这给到年纪大的客户也有买到重疾险的机会。2、疾病种类多,中症/轻症赔付比例高琴童一号的产品形态是重疾+中症+轻症,标准配置不花俏。疾病种类多,包含112种重疾,20种中症,36种轻症,合计保障168种疾病。当然我们不能光看病种数量,目前只要叫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都必须包含“法定”的25种重疾,发病率和理赔率也都是集中在这25种重疾,其他的不是发生率低,就是理赔条件苛刻,所以病种再多也只是锦上添花。3、癌症单独分组,分组合理琴童一号重疾分5组赔5次,癌症单独分组,赔了一次癌症,还有其余的111种重疾继续保,接近达到重疾不分组的效果,间隔期180天,比不分组的1年更短。4、高发病种齐全,赔付比例高我们判断一款重疾险是否优秀,并不是追求病种数量越多越好,而是要包含高发的病种,比如前6种必保重疾对应的轻症或中症。中症,不分组赔2次,每次赔付比例是保额60%,无间隔期,也是目前行业的高标配了。像公认高发的“轻微脑中风后遗症”,还有“慢性肾功能障碍”都列为中症,直接把保额提升到60%,可以说是很有诚意啦。综上所述,横琴琴童一号重疾险的性价比还是不错的,不用追求完美的产品,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以上是对“横琴琴童一号重疾险作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保险问题,可以添加主页微信,我会根据五年从业经验,合理的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