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全残重要吗?

发布于 2021-09-10 02:32:54

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全残重要吗?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8
3 个回答
洪营老师
洪营老师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全残重要吗?”所以重疾险中的全残保障就是这么个作用:不管你是因意外,还是任何疾病导致的全残,都可以进行理赔如果你预算充足,我建议加上,因为在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和寿险中,只有重疾险和寿险的身故/全残保障责任是“因意外和非意外造成的全残”。大多数人在买寿险时,只适合买定寿(终身寿险太贵),所以寿险的全残保障只能保一定的期限。综合来说,如果你买的是终身重疾险且你预算充足,一定要加上身故/全残保障;如果你预算不足可以不加,购买一款定寿作为补充也是可以的,等到经济压力不大的时候,可以选择加上。以上是对“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全残重要吗?”作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保险问题,可以添加主页微信,我会根据5年从业经验,合理的解决您的问题。

潇东老师
潇东老师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附加的“全残责任”究竟重不重要?这也是大家在有关“全残责任”的几个问题上最为关心的部分,额外的保费支出是否真的花在了刀刃上,还是说根本只是多此一举的行为?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保妹只能说见仁见智,不过在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中,基本上有7种左右的病种与附加的全残责任形成了相互叠加,具体如下:1.脑中风后遗症界定的三项条件(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三项或三项以上)分别与“全残责任”中的第2、3、4、5、6、7、8项均有相似和重复的部分,而且赔付比“全残”的标准更宽泛,并不需要达到“全残”的标准;2.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与“全残责任”中的第7条、第8条基本实现重叠;3.多个肢体缺失的赔付标准与“全残责任”中的第2、3项责任完全相同;4.重大疾病中的双目失明和“全残责任”中的第1项相同,并且赔付标准更低、更容易达到理赔标准;5.瘫痪中的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既能永久完全丧失和“全残责任”中的2、3、4、5、6项的责任重叠;6.严重脑损伤中规定的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和“全残责任”中的第7项责任重叠;7.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与“全残责任”中的第8条基本一致;由此可见,重疾险的前25种重大疾病已经包含了大部分可能由于疾病和意外导致的全残,并且从某些角度上来看赔付标准更低,因此,如果单纯从这一方面来讲,附加的“全残责任”更多的只是感官上的美好,实际存在的价值和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红颖
红颖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意外伤残级别和重疾之间,基本上是两种识别体系。重疾中的几个项目:失明失语多个肢体缺失等情况。这都是属于全残或高残级别的情况。建议详阅保单合同或保单条款中,有关重疾种类的相关规定和说明。详询自己的代理人。如有其他保险类问题欢迎联系咨询。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