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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意外险关于食物中毒是有不同划分的。个人食物中毒虽然属于意外事故,但并不能获的意外险赔偿,只有3人或3人以上集体中毒,意外险才赔。因为个人事务中毒有可能是因为细菌感染、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等疾病,如果这种情况则不应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对于个体食物中毒的案件,一般都不予按照意外事故处理。但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会进行理赔的。以上是关于“意外险保食物中毒吗?”的解答,
您好,意外险保食物中毒,但只保由食物引起的多人集体食物中毒,不保个人出现的食物中毒。简单一点来说,意外险保障的是意外事故,而由食物引起的多人集体食物中毒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那么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疾病,所以个人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都不按照意外事故进行处理。目前,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食物中毒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那么需要证明有3人或者3人以上的顾客有和自己类似的症状。如果可以证明有3人或者3人以上的顾客有和自己类似的症状,那么就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正常申请理赔。如果不能证明有3人或者3人以上的顾客有和自己类似的症状,那么就会被保险公司认为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即属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事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意外险保障的是因客观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或者死亡,通常如果是食物中毒,那必须符合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如果是个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将其认定为个人疾病,也就不能判定为意外食物中毒;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是多人集体食物中毒(三人及以上的顾客都出现了和自己类似的症状),一般就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过,意外险赔不赔食物中毒,还要看其保不保食物中毒,看食物中毒有没有在保障范围内。其他问题可以加微信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