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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从保险的角度讲一下。车辆从使用性质上讲,分为私家车辆与营运车辆,这里不讨论货车。我们知道私家车一般保险金2000到5000不等,而营运车辆的保险金则很少低于8000块,这是在投保同样险种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依据车辆使用性质不同而确定了不同的保险金。于是保险合同上有明确的说明,在事先未通知保险公司而私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如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力拒绝赔付。答:以上是"黑车"发生事故,保险陪吗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添加我头像右侧的微信,欢迎进行咨询交流。
您好!如今,私家车当“出租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人们往往也喜欢把“私家出租车”称为黑车。说个我身边的真实案例。我亲戚以家庭自用车名义投保,下班途中他在公交站点拉载了4名乘客,在行驶途中因违法超车,与一辆大巴车相撞,造成车上乘客受伤,车辆受损。经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证明他非法从事营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我亲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付伤者医疗费、修车费、误工费、差旅费等损失8031元。没想到的是,诉讼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上诉后,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审理认为,亲戚家的家庭自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时,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投保的家庭自用车不能从事营运活动,否则,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亲戚在途中搭乘不相识的人,根据乘车人自述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是要支付车费的事实,足以认定是在从事营运活动。据此,只能自行承担伤者的损失赔偿。
您好,赔的,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第9条规定,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开车拉客属于非法运营,但这并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一方面,从业资格与保险理赔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并不涉及对驾驶人驾驶能力的考核。从业资格的有无与是否有资格驾驶机动车并无必然联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即使无从业资格也可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钟某没有出租行业从业资格,仅是违反了道路运营运输行政管理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保险理赔根据的是保险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