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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发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在上交所发行的分级基金的母基金和子份额均可申请上市交易。母基金和子份额之间可以通过分拆、合并进行配对转换,但仅有部分子份额上市交易的分级基金除外。分拆、合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的整数倍,且不低于50000份(以母基金份额计)。上交所可视市场情况,调整分拆、合并申报的数量要求。当日买入的母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分拆;当日分拆所得的子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能合并。当日申购或通过转托管转入的母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以分拆。当日买入的子份额,当日可以合并,当日合并所得的母基金份额,当日可以卖出、赎回或者转托管,但不能分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