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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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这一规定表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式参与一些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2.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6.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行使表决权,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指当发生影响基金当事人的权益或其他重大事项需要商讨和解决时,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私募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型私募基金和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分别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设立股东(大)会和合伙人大会,受到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的规制,投资者可依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不同于公司型和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是基金当事人基于契约而形成的基金,并不存在股东大会或合伙人大会等组织,因此投资人维护其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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