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配售与配售行为公开配售行为是指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做出要约,使其可认购公司计划新发行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只能行权申报。若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则视为放弃配售。由于新发行股份会摊薄收益并促成股票价格下降,因此没有申报也没有抛售股份的投资者一般都会造成账面损失。例如,某港股公司B发布公告计划公开配售股份集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2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0.5港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3000股公司B发行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5元的价格获配1500股新股(计算方法∶3000/2×1=1500股),需要付出现金代价750港元。
“公开配售”是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证券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认购证券。公开配售处理与供股类似,区别在于公开配售权益不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只能行权申报。例:港股01226中国投融资的公开配售详情为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发售股份,每股认购价为港币0.2元。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500股中国投融资股票,则该投资者可以以每股0.2元的价格获配750股股份。计算方法:1500/2×1=75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