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开集分宝发票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于 2021-09-03 20:28:53

<p><p>2016年3月1日起,由于天猫点券业务调整,商户无需就天猫点券业务向集分宝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具或邮寄发票。</p><p>注:集分宝业务不受影响,商户仍然需要向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集分宝业务相关的发票。 买家购物时可以使用现金、集分宝等方式付款,现金支付的部分商户应该开发票给买家,但集分宝支付的部分是由支付宝旗下的集分宝服务商-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替买家支付给商户的,故商户应该开发票给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p><span style="font-size: 18px;">开票注意事项:</span></p><p>1、 用户已在线上签署《集分宝服务协议》(以下称“协议”),同意淘宝用户在商家处消费时使用集分宝。依照该协议约定,用户应在 每月15日前, 按上月用户从淘宝用户收到的集分宝所对应的金额,向集分宝服务运营商—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集分宝公司”)开具发票。</p><p>2、 给集分宝公司的发票应为 合法的正规发票,集分宝发票的抬头为“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需向集分宝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需向集分宝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p><p>3、 发票内容:淘宝用户使用集分宝购买商品的品类或商家主营产品, 发票备注栏或发票项目名称后需 注明“集分宝”字样。</p><p>4、 发票专用章的名称必须与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的公司名称一致;发票 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其他章都视为无效。</p><p>5、 2014年1月16日起,商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登录线上发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发票邮寄至对应的地址,集分宝公司收到实物发票后会在线进行审核 发票登记入口:cw.alipay.com。</p><p>6、 请您及时关注发票平台cw.alipay.com中的需开票金额。如用户的应开票金额不满100元的,可累计至下月,但累计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含应开票当月),即连续三个月内开票金额仍未达到100元时,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以前没开具的发票,请一起邮寄。如果未开具,我们预计会在每年的5月份定期扣除未开发票金额的30%请您谅解。</p><p>7、 如用户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向我司出具发票,根据《集分宝服务协议》,集分宝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支付宝从您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中扣除相当于应开发票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集分宝公司保留追究历史欠缴发票的权利</p><p>8、发票邮寄地址:</p><p>集分宝发票:</p><p>地址:杭州市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2层 收件人:集分宝财务部(收);</p><p>联系电话:95188;</p><p>若填写该号码快递不收件,可填写支付宝总机0571-26888888 </p><p>9、增值税</p><p>普通发票会用到的开票相关信息:</p><p>纳税人名称: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p>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43025551751</p><p>温馨提醒: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商户开具给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分宝公司”)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集分宝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集分宝公司根据国税总局的相关规定,将拒收并退回发票,请商户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p><p>增值税 专用发票会用到的开票相关信息:</p><p>纳税人名称: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p>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43025551751</p><p>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奥体支行</p><p>账号:125905747010905</p><p>地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三鸿路6号6幢413室</p><p>电话:025-87128588 </p><p>温馨提醒:025-87128588仅为发票票面上的电话,若用户有疑问需要咨询,还请联系95188咨询。</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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