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可转债竞价的申报价格范围有何规定?
查看更多
你好,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您好,可转债开盘价的范围目前可转债的的开盘范围是:沪市:70—150元;深市:70—130元。上海超过范围委托是废单,深圳是保留委托,但是不进入竞价系统。也就是说深市挂单150元买入(卖出)都是有效的,但不在集合竞价撮合
发布 问题
分享 好友
手机 浏览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