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什么是重疾多次赔付?一般来说,投保一份重疾险,如果出险理赔了,你不能再享受这份保单带来的保障。但多次赔付型重疾险就不一样了,顾名思义它能理赔多次,只要符合保单的理赔标准,这就不再是一份“一次性”的重疾保障。况且对于已经出险的情况,客户往往会因为既往病史等原因,很难再顺利投保一份保障全面的产品,因此多次赔付“出险后还能赔”的特点抓住了很多人的心理。那我们究竟需不需要多次赔付呢?实际利用率有多高,还是只是提高保费的噱头呢?我们接着往下看。二、需不需要重疾多次赔付?需不需要多次赔付,有两个关键性指标,第一是重疾是否致命,如果重疾致死率高,那也就不存在发生二次重疾的情况了。第二点,罹患过一次重疾后,再次发生重疾的概率,如果概率很低意义也不大。1、重疾不一定致命根据慕尼黑再保险(世界级数一数二的再保险公司)2018年的理赔数据:无论男女,癌症是发病率最高的疾病,而肝癌、胃癌、肺癌是我国三大高发癌症。据世界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的统计数据,我国最新的癌症5年平均生存率达到了40.5%。而在日本、欧美,癌症的5年生存率甚至达到了70%、80%。随着体检意识的不断普及,这一数据在未来还会有更大的突破,由此可见,livewithcancer将越来越成为主流。除了癌症,也有越来越多的其他重疾被不断治愈。比如器官移植手术术后存活率已达90%以上;45岁以下患有心脏病的成年人,手术后有80%的概率可以存活3年以上甚至更久;三分之二的中风病人可以治愈等等。甚至,很多重疾并不会威胁到人的生命,例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严重III烧伤、严重川崎病等等。很多疾病病虽然严重,但不是绝症。但是,这些慢性病、重大疾病,需要更多资金、信心、勇气去面对。2、别低估了重疾的复发和转移很多人的认知里,认为单一疾病的复发、持续、转移倒是有可能,但得过一次癌症,再得脑中风的概率应该就比较低了。从概率的角度,得过一次重疾并不会减少患其他疾病的可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某些疾病的放化疗治疗本身就是一种毒药,会增加心脑血管的发病率。由此可见,重疾并非绝症,但是重疾治愈也不代表永不复发,甚至重疾本身有着一定转移、持续甚至是复发的风险。综合看来,重疾多次赔付还是很有必要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做出以下分析:一、单次赔付单次赔付的意思很好理解,就是只赔付一次重疾,赔付以后保险责任即终止。昨天有一位读者留言说自己的母亲乳腺癌理赔后保险就没用了,说明他的母亲购买的就是单次赔付的重疾险。特点:单次赔付的特点在于价格较便宜,产品设置也比较简单。缺点:现在重疾的治愈率和存活率越来越高,只赔付一次,保障有可能跟不上;被保险人患过一次重疾后,想再投保其他保险公司的重疾就不可能了,所以风险也很大。如果预算确实有限,可以购买单次赔付的重疾产品作为过渡,但不建议将单次赔付的重疾作为主险。二、多次赔付随着医学发展,很多疾病的存活率都在上升,很可能被保险人患了一次重疾,治愈后又患了其他的重疾,所以多次赔付就很有必要了。而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又涉及到一个疾病分组的问题。疾病分组就是将所有的疾病分为若干组,比如ABCD四组,如果被保险人首次患病,得了A组的某个疾病,赔了一次然后治愈了;若干年后又患病了,如果他还是得A组的疾病,就不符合多次赔付的条件了,而如果他得的是其他组的病,那么依然可以获得赔付。
你好,为您做出以下回答。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分别是什么吧。1、单次赔付单次赔付,就是被保人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终止,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分道扬镳。2、多次赔付多次赔付,就是在赔完一次之后,还能赔第二次第三次。多次赔付呢,既有针对不同疾病多次赔付的,也有针对同一种疾病多次赔付的。(1)针对不同的疾病,多次赔付又分为分粗多次和不分组多次。重疾分组多次赔付这个则是把所有的重疾病种分到了不同的组里,每组只能赔付1次,组里的1种疾病获赔之后,这个组里的其他疾病就没有获赔机会了,但是其他组别里的疾病还可以再赔。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一种疾病赔付过,这种疾病就不能再次获赔了,但是其他疾病还能再赔。(2)针对同一种疾病多次赔付的,都是针对某些特定疾病。比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多次赔付由于现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成为了重疾理赔的“主力军”,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的特定疾病的多次赔付。只要符合条款上的时间间隔,同一种疾病也可以赔付两次、三次
您好,多次赔付:指被保险人第一次患病拿到赔偿后,保单依然有效。如果再次患病,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获得赔付,直到所有赔付次数用尽,保险合同才终止。单次赔付:指被保险人第一次患病,保险公司就按照保单要求支付保险金。赔付后保险合同终止,原有保障失效。所谓多次赔付,是相对于单次赔付而言的。“多次赔付”确实是能“赔付很多次”,但是“赔付很多次”并不一定就是“多次赔付”。在重疾险中,“多次赔付”一般是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而言的。比如如果是“三重赔付”,一旦第一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赔付100%,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发生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还会赔付100%,保险合同依旧继续有效,直至第三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再赔付100%,合同终止。这才是“多次赔付”的定义。目前市场上有癌症间隔一年、三年、五年再次赔付的产品,一个人发生癌症之后,几年后状态持续,复发,转移或者新发都可以再次赔付一次保额,是很有意义的。重疾险中恶性肿瘤的理赔目前是占到很多保险公司重疾理赔的80%左右的,因此,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多次赔付。如有其它保险类问题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