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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自用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最近又出车辆购置税新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规定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