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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证券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法人资格丧失、继承(含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向基金会捐赠、公司合并与分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错误交易产生的证券非交易过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社保基金证券账户所持证券划转等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希望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咨询,祝投资愉快!
因继承(含遗赠)、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司法扣划、法人资格丧失、向基金会捐赠、协议转让等情形导致其上海市场或深圳市场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发生持有人变更的,可以向中国结算深沪分公司或其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其他情况不能办理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不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的形式,而使股票的所有权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过户。包括赠与、继承、协助执行司法判决。赠与指证券持有人愿将其持有的证券全部或部分无偿给与他人;继承指证券持有人死亡后,其财产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证券;协助执行司法判决指证券持有人对证券的所有权被司法机关强行判给他人,而接受方又不可能通过交易账户程序得到其应收证券时采取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