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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哪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