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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普惠家为民间借贷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借贷双方形成借贷关系的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基础。</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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