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您做出以下回答。保险60天宽限期是从保险到期后第一天开始算起,60个自然日止。保险宽限期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给予的宽限时间,通常只有保障期长的保险产品才提供,宽限期内完成缴费,不会产生利息,也不会影响保单效力。另外,保险60天宽限期后进入2年的复效期,复效期保险效力中止,申请复效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交齐保费及利息。如果有保险方面的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
你好,1、保险合同中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2、也就是说,在保险宽限期内未缴费,在宽限期内保险依旧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有宽限期,一般只有长期保险有这样的说法。保险的宽限期是从长期保险需要续缴保费的时间开始计算,比如您需要在12月9号续缴保费,那么从12月9号到2月10号这期间都属于保险宽限期,需要注意60天并不等于两个月,小诺建议您及时缴费,过了宽限期未缴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要经过复效才可能恢复合同,而且程序复杂。以上是对您问题—“保险60天宽限期是怎么算的?过了宽限期会怎么办?”的回答。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保险类问题,可以随时点击一对一咨询联系我。
您好,保险60天宽限期是从保、险到期后第一天开始算起,60个自然日止。保险宽限期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给予的宽限时间,通常只有保障期长的保险产品才提供,宽限期、内完成缴费,不会产生利息,也不会影响保单效力。另外,保险60天宽限、期后进入2年的复效期,复效期保险效力中止,申请复效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交齐保费及利息。保险宽限期过了、还没有交款,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